題:
難題,請幫忙
K. H.
2006-11-29 10:30:11 UTC
04年4月, 已申請一年商業登記, 經營小時裝店, 大陸做貨,成本高,每月營業額不足一萬,自己看店, 根本入不敷支. 沒有完整買賣記錄
05年, 續約一年, 已沒續商業登記了, 邊打工, 為理想嘗試再博一年,還向銀行借了幾萬,但都不成! 結業了.
真的很辛苦才過了這年, 現在稅局要追交利得稅,銀行又要交還款, 真不知如何是好.
沒有清楚記錄,如何填報是好? 請詳盡指點...
一 回答:
?
2006-11-30 15:24:22 UTC
第一,你曾在港營業,稅局絕對有權向你徵稅. 但看你的情況, 你是loss的,所以你很大可能是不用交稅, 至於營業紀錄, 一是你自己發出的, 如你的收入紀錄, 另外, 是第三者給你的, 如進貨單據等,.



如你先己發出的,你一定會有紀錄的, 如你銷貨的單據,你的銀行紀錄等, 另外第三者給你的,你可以要求他們再給你一份副本. 如果你真是沒有任何完整的收支紀錄, 根據香港稅務條例,一定要有營業紀錄, 如果沒有是犯的,所以一定耍做回一個收支紀錄.



稅1表最重要的都是填上 營業額, 成本, 利潤等等, 好易填的.



如果真係有問題,可以向稅局查詢



http://www.ird.gov.hk/eng/cu_enqs.ht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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